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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给水排水


9.0.1 加氢站和加氢加油合建站、加氢加气合建站的生产、生活给水管道,宜与消防给水管道合并设置。
9. 0.2 水冷式气体压缩机等所需的冷却水系统,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   1 供水压力宜为0.15MPa~0.40MPa,水质及排水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》GB 50029的有关规定;
    2 冷却水宜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;
    3 应装设断水保护装置。
9.0.3 加氢加油合建站的排水,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站区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至站外。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,应在排出围墙之前设置水封装置;
    2 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,不得直接排入排水管道;
    3 不应采用暗沟排水。

条文说明
 
9.0.1 加氢站等的生产用水量不多,按一般工业企业常用的给水系统设置方式,采用生产、生活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合并设置。由于加氢站等均设有储气装置,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临时停水引起停止氢气加氢作业的状况。
9.0.2 制定本条的依据是:
    1 各类水冷式压缩机的水质及排水温度的要求基本是一致的,所以本款规定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《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》GB 50029的规定。
    2 根据国家有关节约用水的要求和我国水资源缺乏的实际状况,本款规定压缩机冷却水系统宜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。
    3 为确保氢气压缩机等的安全稳定运行,本款规定应装设断水保护装置,如过低水压报警等。
9.0.3 本条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》GB 50156的相关规定,如加油加气站内雨水可散流排至站外。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,在排出围墙之前,应设置水封装置;清理油罐的污水应集中处理,不得直接进入排水管道;加油站、液化石油气加气站,不应采用暗沟排水,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污水排放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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